各孵化资金立项企业:
请于2008年8月20日前将开发区科技发展金资金预算表和审批表(见附件)一式一份盖章送至泰达国际创业中心。同时附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5、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联系电话:66211525
附件下载:天津开发区科技发展金审批表
附件下载:天津开发区科技发展金资助使用计划表
泰达国际创业中心 2008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