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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分院两中心成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 来源:中国科学院
  • 提交时间:2008-08-29 09: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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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科技部下发《关于公布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466号),公布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经国家科技部组织各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等进行推荐和评选,中国科学院上海国家转移中心、嘉兴应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在众多候选机构中脱颖而出,成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科技部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技术转移示范工作,旨在通过选择和扶持引导不同类型、不同发展模式的技术转移机构进行试点,创建一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科技部将对首批入选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重点支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管理将纳入科技部创新环境与产业化建设的工作内容,在国家科技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和示范机构能力建设。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作为国家级的示范机构,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应以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要服务内容,及时总结发展模式,在促进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而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

    【编辑:TE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