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大科技园内各企业:
为了加强天大科技园的资产管理,提升孵化场地的使用效率,逐步完善提升园区配套设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参照开发区及相关区域的租金水平,按管委会要求,对天大科技园房屋租赁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1、自2008年9月15日起对符合进驻天大科技园条件的高成长高新技术企业新签及续签租赁合同,租金标准调整为:办公区(包括A区、F区及软件大厦)45元/月/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工业厂房(包括B、C、D区)3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对入住天大科技园超过三年的高成长高新技术企业,仍需继续租赁天大科技园房屋的,房屋租金在上述租金价格的基础上做适当上调。
2、已经签订租赁合同的企业,在合同期内房屋租赁价格仍按原合同价格标准缴纳房租;在合同期满后,对符合进驻天大科技园条件的高成长高新技术企业,按上述调整后的租金标准执行。
望各单位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